司法考试如何科学记忆?司法考试的内容庞杂多样,要记忆的内容也有很多。记忆这种事情不是死记硬背就可以的,要掌握科学的方法,找到科学的方法后就可以事半功倍。现在就为大家总结一下科学记忆的方法。
第一,准确选择记忆对象。这就要求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选择合适的资料。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不在于司法考试的资料多少,而在于准备的资料是否适合司法考试,不必在准备其它等多的复习资料。
第二,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我在记忆科学的定义,定理和法则时,很注意理解。如“胡克定理”与简谐振动的动力学定义,很容易混淆,可是,当我深入地理解了它们,就发现它们有性质上的差别:“胡克定律”叙述的是弹力与弹簧伸长(或缩短)的长度之间的关系,而简谐振动的动力学定义叙述的是回复力与位移之间的关系。司法考试考的不是死记硬背,更重要的是理解记忆,学会融会贯通。
第三,记忆时要集中注意力。我觉得一天的早上和晚上,人的精力比较充沛,注意力容易集中;在安静的地方看书学习也容易集中注意力;朗读也是集中注意力的有效方法。此外,复习时还要注意文理交叉,这样对注意力的集中大有帮助.
第四,反复记忆。为了应付考查,用强记的办法,过后容易忘记。记忆需要一定的巩固时间,所以要加强反复的记忆。刚记住的东西,复习必须及时,以后间隔的时间可以稍久些。如对于记忆科学的定义、定理等,我就采用“记忆——做习题—— 再记忆——再做习题……”的方法,收到很好的效果。
第五,不同内容,用不同记法。我在记知识时,有时采取从部分到整体的方法,有时也采取整体记的方法。总之,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对一些难度大、篇幅长的材料,宜采用从部分到整体记的方法;反之,就宜整体记。对系统性的逻辑性强的内容,也宜用整体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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