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打印版)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要求:(1)上传1张照片内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小于1M。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报名人员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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