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2、考生参加每场考试时,上午应于7:50前进入考场;下午应于13:20前进入考场。3、考生在参加考试时,不得自带文具,文具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提供。4、考生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须于7月20日、21日向报名地司法局电话预约。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预计11月下旬,司法部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预知详情,可登录中国普法网、吉林省司法厅网站查询,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吉林省司法厅:0431-82750336长春市司法局:0431-85805990,85802661,85802662吉林市司法局:0432-65155085 延边州司法局:0433-2267782四平市司法局:0434-6111702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3766白城市司法局:0436-3352799辽源市司法局:0437-3278903,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16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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