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号)现将《上海市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年2月28日
上海市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15年6月13日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14:00-16: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5年6月14日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14:00-16: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为一次性的收尾考试,已在2013年度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本次考试中未能取得剩余科目合格成绩的,其单科的合格成绩不再有效;2014年度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若只通过部分科目,其合格成绩也不再有效。
(二)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本次考试或放弃(并退费)。
(三)选择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应于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5日10:00-6月11日16:00。
(四)选择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请于2015年4月21日-25日携带身份证到相应的审核(咨询)点申请退费,报名考务费用将按原缴费途径退还到考生原缴费帐户。7月24日前完成退费工作,届时请关注帐户资金变化情况。
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视为选择参加本次考试。
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静安区威海路511号1901室)审核(咨询)点代码:2727
联系电话:61419074、61419075
2、上海市企业管理进修学院(闸北区共和新路2623号企联大厦209室,近灵石路)审核(咨询)点代码:3333
联系电话:56652022、56651884
3、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1号楼1楼,近宜山路)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联系电话:54256766、64413233
如在7月24日前仍未收到退费,请于7月28日前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61969099。
三、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其他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成绩查询
(一)考生可于8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spta.gov.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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