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8日~24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7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报名材料于6月18日~25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送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接受资格审查,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708室,联系电话:(025)83232730、83235183。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和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七)9月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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