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13〕16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07号)规定,2012年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
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三、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按照上述标准,经核准,我省沈瑛等738位考生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谢厄等29位考生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刘义良等140位考生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请合格考生届时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查询发证公告,并根据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及地址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