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社厅通[2013]29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司法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省级各资产经营公司、各有关企业、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9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