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局委及驻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7日9:00至2012年8月8日17:00。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7月28日9:00至8月10日17:00。考生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考生请核对准确后再进行打印。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职称科(可乘16 路到康平小区下车)。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一式2份,并携带电子版;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市人社局五楼考培服务大厅考试窗口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四、请各单位或考生不要自制表格,务必从附件中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汇总表,认真、完全地填写各项内容,并附电子盘。
五、各位考生考试通过办理资格证书时仍需提供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七、联系方式: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3666646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试科 3666693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