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作为每年司法考试命题人手中的指挥棒,考生关注是理所当然,其实,每天大纲的面世,也意味着新的一年司考战鼓的雷响。
其实,大纲出来后的这种宣示作用远远大于大纲本身对考生的作用。大纲出来后,手捧一本考试内容的“流水账”,我们是否能清楚,它能用来做什么,对我们复习有什么作用,以及怎么使用的问题。
大纲中有两个部分对我们具体复习是有用的,一个部分是“考试内容”中增修点,特别是新增加的点,往往会成为当年命题的重点;另一部分是每个部门法后面的“法律法规附录”。其实,这两部分内容,都不需要考生自己买大纲,然后做对比。因为每天大纲出来,像三校等辅导机构一般会在第一时间讲对比结果发布,考生朋友只需要查看结果就行了,省力,关键是节省了宝贵的时间。
如果说大纲是“指挥棒”的话,那我认为,真正该受其指挥,也能真正领会指挥者精神的应该是讲课的老师。讲课老师应该结合最近几年大纲的变化特点和考试规律并从中总结当年的命题方向和角度,然后把这些总结好的内容带到课堂,学员直接从讲课老师口中吸取营养就行了。
就考生而言,在考试中真正最有用的还是法条和真题。凡有法条的科目,大概85%以上题目出自法条。而法条是如何被考查的,我们应该如何全面、准确、细致地理解法条,真题来告诉你。擒贼先擒王,做事情要抓主要矛盾,考试要抓住主要方向,法条和真题就是主要矛盾,就是主要方向。
选什么复习材料和选多少复习材料是考生需要慎重考量的问题。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宁精勿滥。选必要的书,一本书看三遍和三本书各看一遍,效果是有很大区别的。买大纲的银子,考生朋友就直接省了吧。教材、法条和真题是司考三宝,各样只要一套即可,买前慎重选择,一旦选择好了,就要大胆的前行,千万不要再对未选的书左顾右盼、恋恋不舍。测试题、模拟题等是否需要,需要多少,这个要根据基础和复习状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