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考试共有4门课程,《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每科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考试要求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6年,或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二)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4年,或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
(三)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法律或者经济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经济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
免试条件
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年度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每2年组织一次调整为每年组织一次。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从每年的4~5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每年的10月份考试,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25日。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考试时间是2010年10月23日和24日。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10月20、21日,因为依据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所以2012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0、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