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11月30日,我国共792家,专利代理人共6456人(注:因每月都有新办、转所、注销的专利代理人,故此数为一个动态数)。
2010年11月新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7个;办理转所(包括补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29个;办理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31个(注:《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与专利代理人解除聘用关系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收回其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出具解聘证明,并在出具解聘证明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故办理注销后并不意味不再从事专利代理工作)。
2010年1-11月新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共565个,占专利代理人数总数的8.75%;办理转所(包括补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共364个,占专利代理人总数的5.64%;办理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共317个,占专利代理人总数的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