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6月1日讯(河北日报记者 牛海英)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1日、12日举行。今天,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具体政策作了详细说明。
今年继续延续对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等地区的报名学历条件放宽政策,涉及我省平山、武强等41个县、区。有关人士提醒,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信和手写的居民户口簿等不能作为有效证明文件。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普通高等学校2011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外,今年还要求提交本人学生证。报名机关审核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有效性难以认定的,须由报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加以确认。
有关人士表示,对报名者户口簿、学生证等方面的新要求,是为了避免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虚假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此外,还将要求考生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加强对监管人员培训,考试现场配置屏蔽仪、“作弊克”等防控设备,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共同打击作弊行为。对违纪考生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罚: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直至终身禁考,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其工作单位或学校。
据了解,今年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5日,报名人员在此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补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考试。省司法厅咨询电话为0311-88607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