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大学之一。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综合性大学。百年武大,集山川之秀,汇人文之灵,被誉为“创新型人才的摇篮”和“世界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大学之一。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综合性大学。百年武大,集山川之秀,汇人文之灵,被誉为“创新型人才的摇篮”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之一,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日益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1个硕士点、6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有2个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6个科研机构(比较宪法研究中心、刑事法比较研究中心、国家安全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税法研究所、网络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另有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法学图书馆(含联合国文献资料中心)、《法学评论》杂志社、《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辑部、继续教育与高级培训中心,以及武汉大学文科重点实验室——刑侦实验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武汉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之一。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为满足社会需求,武汉大学现面向广东省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JM)。
【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邓小平理论、英语、法理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中国法制史或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国际私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司法伦理学、成案研究、司法文书、涉外案例分析等。(以上方案仅供参考)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原毕业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即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JM: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办法、时间(10月10-30日)、考试地点请上网查询。
【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准考证12月初发放)。
(2)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就近选择报考点,按照有关规定,考生选择的报名点,一般就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
(3)初试科目:①101政治(100分);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100分);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150分);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150分)。
2.复试
(1)复试时间:2010年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录取原则】
自主定线,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政审方能录取。复试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复试重在考查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毕业待遇】
在职学习,深圳上课,学习期限三年,学费按学校标准收取。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答辩,符合条件者,可获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JM)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
【考前辅导】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复习备考,提高录取率,由相关单位举办考前辅导班,欢迎报名及咨询。
【咨询地点】
请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到如下地点报名参加辅导:
①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南山报名点: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苑南路虚拟大学园B204
联系电话:0755-26588384.21137773
②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福田报名点:深圳市深南中路[兴华宾馆站]兴华大厦西9楼9F室
联系电话:0755-83678836.83678881
③武汉大学东莞研究院报名点:东莞松山湖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学术交流中心A303室
联系电话:0769-22891882.88578122
E-mail:whunf@126.comHttp://www.whunf.com
【特别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中如与国家教育部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教育部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政策为准。
2.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可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或经申请批准后转入下期学习,不退学费。如非本校原因,所交费用恕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