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5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应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2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才真正完成报名。网上交费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9月4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报名人员可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领取考试费收据(地址: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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