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本省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司法部规定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6.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7.对于身份证遗失或证件号码因重号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应试人员在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供补办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8.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藏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试卷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设藏文试卷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请选择相应省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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