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政策解读
1、学历证书的认定
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效学历证书为: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学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学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学历认证
(1)高等教育学历的认证
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无法查询的,应向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学历认证需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号;联系电话:023—88517380。
(2)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具体办理方法,可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重庆市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联系电话:023—67001952。
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法律专业的范围
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学、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劳教管理、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4、其他
(1)在重庆市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重庆市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
(2)报名人员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报名时,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3)现役军人报名,户籍统一选择“解放军”,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政策。
(4)在重庆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试卷文字只能选择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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