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在天津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政策适用详见司法部报名公告);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5、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应当注意的问题。
1、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即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4年应届毕业,含因毕业院校出具延长学籍决定的在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须准确、真实填写学生证号、入学时间、学制、毕业时间等信息,并承诺本人已经办理了所在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交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3、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可以报名。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4、持军队院校颁发的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并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得学历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加以确认。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6、对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文凭的认可、管理和解释,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以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7、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加以确认。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学历查询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8、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并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毕业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件不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9、凡户籍地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名。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及法律专业的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
其中,网上报名时,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的,必须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条件。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但必须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为本科以上的,可以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也可以放弃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凡选择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居民户口簿编号、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名称。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在本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但必须提交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打印版)户籍证明。凡选择放弃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在本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不需要提交户籍证明。
凡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相一致。
10、依据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的规定,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或介绍信,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现役军人报名时,户籍统一选择“解放军”,不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政策。
11、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现役军人报名时,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报名。
12、报名人员因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于毕业学校的,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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