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www.lcks.com.cn/)。考生要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集中到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30日
确认缴费时间:7月30-8月3日
确认地点: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8902620。
审核和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组织报名时务必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妥善保管考生报名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