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除绪论外共七章,第一章“宪法总论”,包括宪法的概念、本质、分类、宪法与宪政、宪法结构、宪法制定、修改、解释和违宪审查。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包括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旧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国家性质”,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与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三项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第四章“国家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标志。第五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平等权,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六章“选举制度”,包括选举制度概述、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选举的民主程序。第七章“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机构概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特别行政区机关。
许崇德(1929.01.15~2014.03.03),男,江苏省青浦县(现上海市青浦区)。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宪法学泰斗。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1953年毕业,留校任教。1971年调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0年调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新中国宪法制定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并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许崇德较早提出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观点,曾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十六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等场合,向高层讲授宪法知识、阐述自己的观点。2003年,许崇德穷尽毕生所学,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对于中国宪法和宪法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简介
许崇德,男,汉族,1929年1月15日生于江苏省青浦县(现为上海市青浦区)。1946年浙江嘉兴中学毕业,1951年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1971年因人民大学在“文革”中被撤销而在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大)工作7载,任政教系党史教研室主任,年级党支部书记。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返回人大,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
2014年3月3日23时59分,在许崇德教授因病中国北京逝世,享年85岁。
代表著作
《许崇德全集》(共12卷)(独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独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宪法学》(独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
《学而言宪》(中国法学家自选集)(独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中国宪法》(朝鲜文,卞相弼译)(独著),韩国东玄出版社1995年版
《宪法学自学考试大纲》(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中国宪法学》(独著),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新宪法讲话》(独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国家元首》(独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CONSTITU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合著,英文出版),荷兰克罗佛公司2001年版
《中国宪法教程》(合著)(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教材),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宪法讲义》(合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分权学说》(合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选举制度问答(修订本)》(合著),群众出版社198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合著),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宪法与民主制度》(合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选举制度问答》(合著),群众出版社1980年版
《政治常识问答》(合著),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学习读本》(由中组部组织编写,全书共12册),法律部分(编著),党建读物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库》(宪法卷)(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宪法概论》(编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
《宪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教材)(编著),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版
《宪法学(中国部分)》(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许崇德全集(共12册)
许崇德老师是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奠基者和重要参与者之一,也是新中国宪政建设历史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性工作,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全过程。迄今为止,发表文章已达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参写的学术性书籍75种。还编有《香草诗词》三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册。许老师不仅专业素养深邃,学术著作等身,而且对文学艺术亦有一定的造诣。举凡诗词散文、书画篆刻,都有涉猎,显示了他多方面的才华。
《许崇德全集》汇编了许老师的主要学术成果以及文学作品,使他一生创造的精神财富不致散佚。
荣誉奖励
首都教育60年人物(2009)
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学位委员会联合颁发的突出贡献荣誉奖(2009)
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2007)
中国政治学会颁发的政治学发展特殊贡献奖(2006)
中国法学会颁发的新中国宪法学发展贡献奖(2005)
中国2004年度法治人物(2004)
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2004)
北京市第一届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00)
代表项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宪法学课题》(中宣部2007年项目)
《中国人权和人权立法》(国家社科基金1992年重点项目)
《中国宪法》(国家社科基金1985年重点项目)
学术讲座
《宪法探析》、《新中国法学泰斗系列:宝剑锋自磨砺出》
突出贡献
截至2009年,培养了博士研究生52名,硕士10届。1982年在全国讨论宪法草案期间曾于北京、天津、上海、洛阳、郑州、沈阳、旅顺、石家庄、保定、长沙、杭州、合肥、昆明、西安、武汉等地作宪法报告或学术讲座。1990年以来,曾先后应邀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韩国汉城大学、中央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香港树仁学院、浸会大学、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校讲学。1998年6月,曾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宪法。2002年12月26日,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次学习会讲解宪法。
迄2009年为止,共发表文章319篇,出版著作包括参写的学术性书籍75种。还编有《香草诗词》三卷,出版《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各一册。
2000年2月退休后,仍照常坚持工作,招收博士生,上讲台授课,编书写文章。2000年退休后已发表文章85篇。
社会职务
其先后被聘任为中国政法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山西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顾问,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校长、党委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委、文法学院院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等社会职务。
学生
许崇德的部分知名学生包括:
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黄江天(香港知名律师)
朱瓯(台湾法律界知名人)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元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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