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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习指南

◇ 教材介绍

侯欣一编著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五版)》凝结了众多知名法学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而系统地反映了现今法学教学研究的最高水准。它以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既注重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发展动态,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满足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论深度与学术价值,又追求教材在体系、风格、逻辑上的一致性。

本书的体例在历史顺序的前提下,以派别加统治者进行排列(按照约定俗成的分类标准,将同属一个派别的思想家汇总在一起集中进行分析),以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需要指出的是,本书的派别划分标准既有学术的,也有思想上、政治上的,没能做到前后统一,这是从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本次修订在前版基础上对一些文献的引用和出处进行了更正和补充,对文中个别观点的表述进行了完善,增加了一些学术研究的新内容。每章开始设有“学习目的与要求”,以便学生对即将学习的内容有一整体性的把握;每章结尾设有“思考题”,以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归纳和总结;为使学有余力的同学能更深入地学习和研究,每章结尾还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书目”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五版)》是一门涉及法学、哲学、史学等多学科的交叉学科,学术性极强。

 

 

◇ 作者简介

侯欣一,1960年出生,法学博士,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天津市委副主委,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法律文献古籍整理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

 


简介

 

侯欣一,男,1960年出生,法学博士,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天津市委副主委,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法律文献古籍整理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

1983年—2000年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史教学与研究

2000年开始在天津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现担任天津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学术研究

 

长期从事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近现代法律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两个领域具有一定的造诣,承担或参与过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研究方向:中国法律近代化问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主要作品 

 

《邓小平法律思想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获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中国法制通史-现代卷》(合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

《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现代卷》(合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获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法律史论丛-第五辑》(主编,华侨出版社,1999年),

《文明的脚步--丝绸之路繁荣与法律文化研究》(合著,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

《中国法制史》(司法部全国统编教材,参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中国法律思想史》(司法部全国成人统编教材,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辞书:《帝王辞典》(合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获1988年全国优秀图书奖)。

论文: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法商研究》、《西北大学学报》、《南京大学法学评论》、《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及《法律史论集》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人物观点 

 

应立法设专门机构反就业歧视

2011年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表示,减少和消除就业歧视,需要一部强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

身处高校,侯欣一从每年学生毕业找工作的经历中就能深刻感受到就业的不公平。“因性别歧视导致女生就业难度远高于男生,甚至有些单位一见是女生根本就不给机会。即便给了机会,她们以后在职场上的发展大多也会因性别受到一定限制。”有观念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目前社会对于平等就业的观念还比较缺乏;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不完善,对平等就业权利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受到歧视伤害的司法救济措施还远没有建立起来。

他表示,消除就业歧视有利于保障人格尊严,有利于减少人才资源浪费,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在实行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实现的。”我们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领域的基本法律,针对当前突出的就业歧视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就业歧视的概念,建立反歧视的专门机构,同时规定救济措施和救济机制,以真正保障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后能够获得有效救济。

据侯欣一介绍,国外一些国家设立了反就业歧视的专门机构,有的叫平等委员会,有的叫就业平等机会委员会。他认为,我国可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也设立一个专门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机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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