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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劲《环境法学》学习指南

◇ 教材介绍

汪劲编著的这本《环境法学(第3版)》是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环境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0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的第三版。

《环境法学(第3版)》共分十一章,系统地论述了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导论部分主要就环境与环境问题的一般知识和相关概念、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等内容作了简要阐述,并提示环境法学作为法学和环境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的意义。第一编环境法总论主要就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内容展开了论述。第二编环境法分论主要对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环境损害救济法、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等主要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其理论依据等作了简要的阐述。另外,第二编还对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的实践以及国际环境公约的主要内容展开了论述。

环境法学(在我国法学二级学科的分类中表述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的新兴、边缘学科。有鉴于此,本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除了全面论述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外,还专门就教材正文涉及的相关知识和问题等设立了与之相适应的案例、图表和专栏等栏目以指导教学和帮助学习。教材所附的文献索引和事项索引,还可以为学习者了解和掌握环境法学知识提供方便。

 

◇ 作者简介

汪劲,男,1960年10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江西人。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北大核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汪劲教授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学。曾获法学硕士(1991年)和医学学士(1983年)学位。在国内外法学与环境科学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著有学术著作十余部。从1986年参与《环境保护法(试行)》修改至今,参加了中国所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和重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的起草或者论证、修改等工作。

工作经历

1986-1994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讲师。

1983-1986年任武汉市青山区卫生防疫站医师。

1994-1997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学,是我国首位环境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此间,赴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研修环境立法(1995年);作为交换留学生赴日本法政大学大学院社会学部研习环境法(1996-1997年)。曾获法学硕士(1991年)和医学学士(1983年)学位。

2012年起任第五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中方委员。

2001年起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09年起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曾于2000年和2005年两度被任命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因从未参加该研究会的任何活动,于2009年主动辞去该职务)。

主要社会兼职

1986年至今多次参与国家或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工作。

多次赴欧、美、日等国(地区)访问、考察和讲学。

学术成果

代表性理论学术专著《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2010年获钱端升中国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代表性应用学术专著《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环境与开发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2009年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独著教科书《环境法学》(教育部普通高校“十五”国家级法学规划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另独著或与他人合著(合译)学术著作(教材)10余部。在国内外著名法学、环境科学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80余篇;

2000年曾获“北京市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演讲大赛”文科组一等奖。

 

◇ 指定院校
 
◇ 配套教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