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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综合练习题(2) 含解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08-28 11:30  共人浏览[] [] []
  13.碧海公司向银行借款300万元,还款期为3年,由蓝天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两年后,银行发现蓝天有限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发生亏损,便要求碧海公司提前还款或再提供担保,碧海公司请绿水集团作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款期届满后,碧海公司未能归还借款。归还此笔借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A.由碧海公司、蓝天有限公司、绿水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B.由碧海公司、蓝天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的,绿水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还款责任
  C.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碧海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蓝天有限公司和绿水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D.如经法院强制执行碧海公司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借款,蓝天有限公司和绿水集团对未清偿的部分各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解析:《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本题中蓝天公司为连带保证责任,应当与碧海公司连带赔偿;绿水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故就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责任。
  14.甲将发生故障的电视机放在乙处修理,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乙处,说好第二天来取。乙取得对甲手机的占有是基于()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债权
  留置权是法定物权,不能约定;抵押权不转移占有;质权以移转占有为特征;债权是一种请求权。本题中甲将自己的手机放于乙处,担保修理费的支付,应为质权。
  15.下列关于定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
  A.定金合同从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B.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C.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D.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6.甲委托乙为其购买苹果,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苹果,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论述是正确的?()
  A.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乙的损失
  B.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
  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
  17.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职工自负责任。”该公司职工孙俊为完成生产任务,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时眼睛受伤。问孙俊受到的损失如何承担?()
    —3—
  A.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应当由孙俊自己承担
  C.主要由孙俊自己承担,该公司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孙俊亦承担部分责任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本题中公司规定的格式条款为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条款。孙俊虽然是在下班后受伤,但是为了完成生产任务,且自己本身无过错。
  18.万家公司购买了一批木材,约定2004年7月1日到出卖人处提货,但因其公司汽车外出未归而未能按期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仓库遭雷击起火,木材烧毁。由谁承担木材的损失?( )
  A.出卖人,因为货物在其控制之下B.出卖人,因为所有权未转移
  C.万家公司,因为其未按时提货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根据合同法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9.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即又发出一份撤回要约的E-MAIL。但甲公司的董事长刚好电脑中毒没有登陆邮箱。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一个月,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时间作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题中的“随即”,即马上发出撤回要约的函件,可以推定出该函与要约同时到达,虽然受要约人未看到该撤回通知,这并不影响要约撤回的法律效力。
  20.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误将王某委托代送的CD光盘若干张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信箱中,张某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为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这是由于第三人原因导致的不当得利,在王某与张某之间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张某有义务将光盘返还给王某。但张某误认为是自己家的东西,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即进行了处分行为。此时,张某并不知道不当得利的存在,他是善意的受益人,返还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由于张某已将光盘取而弃之,光盘不存在了,所以张某不必返还光盘,张某行为并无不当。
  21.贾珍向甄佳借款10万元,同时贾珍将自己一套三居室住房交给甄佳居住。约定房租与借款利息相抵,借款返还时甄佳退还房屋。甄佳对房屋享有的权利性质为?()
  A.抵押权B.质押权C.承租权D.借用权
  合同法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2.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无偿合同的是( )
  A.民间借贷合同B.赠与合同C.保证合同D.借用合同
  根据合同法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所以民间借贷合同为可有偿可无偿合同。
  23.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不成立 B.无效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4—
  24.潘美(25岁)陪同其15岁的妹妹潘丽到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架钢琴,逾期没有支付价款,现公司要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的书面通告于什么时候生效?( )
  A.在送达潘丽时生效 B.在送达潘美时生效
  C.在送达潘丽并潘美时生效 D.在送达潘丽并告知其转交潘美时生效
  潘美陪同不具有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意义,通知应向购买人潘丽,在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前到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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